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xjjrj-jgyc@x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地方金融管理处0991-2950532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689号金融大厦(邮编:830063),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拟调整行政职权清单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 10月27日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0778号 [新ICP备0500168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