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事会改革为抓手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安全屏障——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治理体系优化
时间:2026-01-30 19:18    来源:地方金融管理处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以“监管提质、治理增效、风险防控”为核心,积极推动、指导辖内地方金融组织监事会改革工作,通过优化治理结构、理顺监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实现监督职能从传统监事会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平稳过渡与高效承接,初步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督治理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坚持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严把变更备案审核关。一方面,明确备案材料清单,要求机构完成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章程修订、市场监管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后,报送内部决策文件、新章程、审计委员会成员资质证明、职能移交方案等材料,保障改革流程合法规范;另一方面,安排专人审核,从完整性、合规性多维度严格审查,重点核查审计委员会成员资质、议事规则合规性、职能移交衔接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责令机构限期补正,坚决杜绝“带病推进”“形式合规”,切实防范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监督真空与治理风险。

2025年以来,已受理并完成11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和6家小额贷款公司监事会变更备案事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未发生风险事件。各相关机构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监督机制更加高效,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协同运作能力不断增强,为提升风险识别与内控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2026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组织治理改革,以“减量提质”为导向,推动机构健全内控体系、强化合规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加强监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升董监高人员治理意识与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将改革成效纳入机构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形成“优胜劣汰、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


图文编辑:李华

责任编辑:买买提江·加拉丁

终审编辑: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