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完成新一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更新
精准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6-02-11 13:17    来源:地方金融管理处    作者:李华   

近日,我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完成新一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动态调整工作。更新后的名单已在官方网站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报送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备案。本次调整后,全区纳入名单管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共38家,其中省级机构3家,市级14家,县级21家,构建起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网络。


本次名单更新严格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紧扣“政府主导、规范管理、动态调整、扶优限劣”工作导向,以财政绩效考核、地方金融监管评级为核心依据,综合核查机构的合规经营、资本实力、支小支农主业、风险管控等关键指标,对原有名单实施优化调整。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从严监管要求,依规剔除5家经营不达标机构,健全完善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更新后的名单内机构将严格坚守政策性定位,聚焦支小支农、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持续降低担保费率、优化服务流程、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已降至1%以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各机构将进一步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全面提升担保业务规模与综合服务质效。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名单更新为契机,持续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引导机构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合规经营,实现稳健发展。同时,协同财政部门落实好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质增效,为自治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可持续的金融支撑。


图文编辑:李华

责任编辑:买买提江·加拉丁

终审编辑:张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