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22-02-11 10:5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自治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四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在“新疆金融局”官网开设“监管专栏”,公开2021年度“7+4”类行政审批、监管公示、变更注销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以归集的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在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公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典当及分支机构行政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出台《关于规范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细则》,并对相关审批事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优化。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3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流程,让“千里送文”变成历史,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动审批结果公开公示,全年共实施行政许可39件,并将相关公示、批复在“新疆金融局”官网公开。

三是推进金融领域重点信息公开。通过新闻报道、领导专访、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成效公开。及时出台并对公众发布《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区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修订印发《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为加强后备企业资源库提供动态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金融知识和金融防雷维权宣传和解读。依托“新疆金融局”官网,发布金融领域工作动态40余条。

四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对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并按季度动态更新发布。截至2021年年底,通过“新疆金融局”官网对141家小额贷款公司年审结果(合格85家,整改26家,取消资质30家)、106家融资担保公司年审结果(合格48家,整改38家,吊销20家)进行公示,全年分2批次对94家典当行年审结果(A30家,B34家,不通过30家)进行公示,加强对三类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全年共分类发布1次非正常经营机构名单(88家融资租赁公司和28家商业保理公司),对纳入监管名单的33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公示,发布2021年自治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企业389家。

五是推进相关管理信息公开。推进财务公开,规范发布2020年决算、2021年预算、等财务信息。梳理、发布新版权责清单,公开内设机构和15项权力事项详细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处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历史存量及新增公文的备案工作,持续推进国产安可系统和网站公文数据信息备案至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三)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在“新疆金融局”官网首页规范设置“政务公开”栏目。推进栏目改版,调整优化“政策文件”“重大决策”等专栏,及时推动相关栏目内容更新和发布。建好用好门户网站、“新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瞭望哨”等互联网信息平台,推动各类政策、举措、工作动态等的发布和解读。

(四)监督保障

制定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对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研究、明确整改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提升。

(五)政府网站工作信息情况

信息发布   (单位:条)

总数

2491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2046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423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22

专栏专题   (单位:个)

维护数量

11

新开设数量

0

解读回应

解读信息发布

总数     (单位:条)

9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6

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0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

(单位:篇)

3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

次)

0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办事服务

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14874962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6

可全程在线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29

办件量

(单位:件)

总数

39

自然人办件量

0

法人办件量

39


互动交流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54

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54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7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54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0

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0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

(单位:期)

0

在线访谈

访谈期数   (单位:期)

0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0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

(单位:条)

0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安全防护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1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0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0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 机制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力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对处非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五是平台维护时效性要有所保障。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全局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意识,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根据自身权责进一步梳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丰富网站服务功能。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内容、方便公众查询等要求,根据新形势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网站服务功能,查漏补缺,做好网站优化,及时发布信息,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效率。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