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
时间:2026-01-23 17:58    来源:地方金融管理处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强监管、严监管”总基调不动摇,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以年审和监管评级为抓手,扎实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坚决出清风险隐患机构,推动行业实现“减量提质”,持续净化区域金融生态。


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规范经营行为、摸清风险底数、强化分类处置”三大核心任务,全面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地方金融组织,构建形成“年审核资格、评级定等级、结果强应用”的全流程监管闭环。自2024年4月启动专项规范整治工作以来,全区完成对六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全覆盖核查,依法依规推动51家“失联”“空壳”、长期停业、经营异常或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地方金融组织稳妥有序退出市场,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1家、融资担保公司9家、典当行9家、融资租赁公司10家、商业保理公司2家,切实做到“应退尽退、风险可控”,行业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压降,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持续深化整治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任重而道远。2026年,我局将强化年审和监管评级结果应用,完善“年审+评级+分类监管”联动机制,建立风险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筑牢整改闭环管理,对已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深化部门协同,推动建立信息互通、风险共判、执法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格局;加大金融法治宣传力度,多渠道普及金融知识,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聚焦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挥“毛细血管”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图文编辑:夏铭泽

责任编辑:买买提江 · 加拉丁

终审编辑:杨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