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宣布新任命的领导班子。
成立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党委金融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自治区党委金融委日常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加挂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组建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作为自治区党委派出机关,统一领导自治区金融系统党的工作。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同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新成立的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金融工作的全方面全过程,准确把握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推进全区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干出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文编辑:冯嘉伟
责任编辑:杨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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