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中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机构非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新金函〔2020〕12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撤销经营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新金函〔2020〕18号)
3.《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新金函〔2020〕55号)
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行政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新金函〔2020〕86号)
5.《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新金发〔2021〕50号)
6.《关于规范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金规〔2021〕1号)
7.《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细则〉的通知》(新金规〔2021〕2号)
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金规〔2021〕3号)
9.《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业及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表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金发〔2021〕71号)
10.《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新疆“八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新金函〔2023〕72号)